前些日子在坊间流传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被双规的消息终于被证实了。正面地看,这件事证明了中央的反腐决心和反腐力度,曙光在前;反面地看,连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都是腐败分子,天下尽墨。
大洋网是这样写的,黄松有在10月15日被中央纪检部门带走接受调查,知情人士透露,黄主要涉及三大问题,即以权谋私、严重经济问题和生活腐化。老一套了,没有什么新意,除了黄松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头衔之外,他的案子与其他高官贪腐的案子没有什么两样。这只不过又一次是证明了腐败和学历高低无关、和官级大小无关、和对法律的掌握程度无关,又一次证明了腐败是权力的孪生子。黄松有1978年考上西南政法,从广东高院的书记员做起,一步一步地做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在他的法官生涯里主审了不少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如今他自己倒成了大案要案的当事人。媒体没有再把他的落马归咎于他疏于学习、放松要求、贪图享乐、目无党纪国法等这类官用词汇,他是被这个制造贪腐的制度所害,这个制度虽然从来没有明确要求他去腐败,但是这个制度里没有约束他权力和监督他权力的设计,是制度一步一步地把一个农村孩子制造成一个位高权重的腐败分子。
这几年来法院系统频频出事,仅震惊全国的贪腐窝案就有武汉中院窝案、深圳中院窝案和阜阳中院窝案,省高级法院院长出事的有广东省原高级法院院长麦崇楷、湖南省原高级法院院长吴振汉、海南省原高级法院副院长娄小平。某法学博士感叹,诸如“三盲”(法盲、文盲、流氓)法官姚晓红(山西绛县原法院副院)这样的法官最终倒台不足为怪,但就连深圳中院的裴洪泉、蔡晓玲这样有法律素养、有改革精神、有办案能力的法官也随波沦落,着实令人忧虑。
的确令人忧虑,给人的感觉是洪洞县里无好人。这样下去,还有多少老百姓相信司法的公正,还有多少老百姓相信司法是最后的有效救济手段,还有多少老百姓相信法律会保护他们?笔者很为自己的生计而担心,当老百姓们不相信法律会保护他们,当老百姓不相信司法的公正,律师将失去继续存在下去的理由,一个律师即使水平再高也需要另谋出路。
为什么司法会被搞成如今这个面目全非的样子,谁之过?一个国家的司法系统出现了这么的腐败案件,已经证明这个国家的病很重了。《法理学》的课堂上,老师告诉我们,之所以法治社会里不会有起义和内战,是因为大家都按照法律的规则玩游戏,法律由普选的民意代表制定,一旦法律被通过,它就是王,所有权力来自于法律的授予,且权力必须由权力来制约,一国的内部事务用不着战斗机和火炮来解决,这些杀人武器是对付外来入侵者和对外扩张的,大家人手一册法律,用法律打天下坐天下,在法治国家里即使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还不足以消除人们对于权力的警惕,言论自由是另外一个“权力”,人们利用这个“权力”死死地盯住那些手握权力的人。当三权分立和言论自由被认为是不适合某国国情的甚至是邪恶的时候,腐败必将成为这个国家的国情,无论是谁只要他握有权力,他不被腐败所吞噬只能算是他撞了大运。如此看来,黄松有绝不会是法院系统的最后一个,即使坊间传说的比他更大的官出事,也不会让人吃惊。(作者:王卫东律师,来源于:南京刑事辩护网www.nj-lawyer.net) |